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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等级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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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问题结束还有11天4小时10分4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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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轻微火灾事故:此级别的事故导致死亡和重伤人数均为0,且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0元。此类事故向县级部门报告,由企业内部处理。
2. 一般火灾:事故造成1至2人死亡,1至9人重伤,以及不超过30万元的直接财产损失。这类事故需向市级部门报告,并由县级部门处理。
3. 重大火灾:包括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家庭,或直接财产损失超过30万元的情况。
4. 特大火灾:涉及死亡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死亡和重伤总人数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家庭,或直接财产损失超过100万元。
所有火灾,无论损害程度,均纳入火灾统计。此外,以下情况也计入统计:
-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或爆炸引发的火灾;
- 破坏性试验中导致的非实验体燃烧;
- 机电设备内部故障导致的明火燃烧及其它物品的燃烧;
- 车辆、船舶、飞机及其他交通工具的燃烧(飞行事故中飞机本身燃烧除外),及其它由此引发的燃烧。
法律依据:《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第六条明确了火灾事故的等级划分,其中:
- 特大火灾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2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死亡或重伤、50户以上受灾、100万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情况。
- 重大火灾包括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或重伤、30户以上受灾、30万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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