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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二类供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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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二类供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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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建筑(二级消防负荷)的供电系统如下。一类建筑的两个电源,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主电源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使用电源,其电压偏差应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允许范围内,否则需采用调压措施。主电源通常采用交流380V/220V,当报警系统中探测区域数量为10路以下时,按所有回路处于报警状态考虑;当报警系统中探测区域数量大10路时,按20%的探测区域(但不少于10路)处于报警状态,其余处于监视状态考虑。消防供电(包括:消防电源、消防配电、消防线路和电器装置等)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包括: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辅助疏散标志)。民用建筑中的消防设备主要包括消防水泵、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消防电梯、防火阀、防火卷帘门、气体灭火装置等。

消防设备供电及控制流程上的合理性是保证消防设备在发生火灾时,其功能的正常发挥的重要保障;是将火灾损失减小到最小范围比较有效的方法。主电源配线应注意以下事项:消防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并与普通用电配电设备相互间应有分隔措施。自配电盘馈出的分路,其控制方式应按水平或垂直方向上的防火分区进行,对消防用电设备,宜采用放射式配电方案,以减少故障影响。消防用电源配电盘的结构和器件及其内接导线,宜优先采用耐火耐热型电缆电线;达不到时,应使其安装位置尽可能避开易受火灾影响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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