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贵州省遵义市
汇川区消防救援大队
在开展高层建筑突出风险
综合治理工作中
发现5家物业公司
安排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情况
违反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大队分别对该5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消防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共计处以16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什么是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是指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处所。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设置消防控制室的作用
当发生火灾和其它紧急情况时,消防控制室是紧急信息的汇集、显示和处理中心,可用来及时准确地反馈火情发展过程,迅速启动相关消防设施,正确地引导被困人员疏散。
相关法律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指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4小时值守的消防控制室不是摆设
一旦发生险情
若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不熟悉
就无法第一时间发现灾情
从而失去最佳的处置时机
后果不堪设想!